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,经国务院批准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,2020年1月1日起,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。
为积极扩大进口,激发进口潜力,优化进口结构,2020年1月1日起,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。 其中包括150多项木材和纸制品设置进口暂定税率,由5.3%左右下降到3.2%左右,涉及纤维板、胶合板、刨花板、木地板、软木制品、瓦楞原纸、牛皮纸等。
其中涉及木材100相关税则号多项、纸制品相关税则号53项,具体税率详见附表中序号369——526.(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见附件)。
附件: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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